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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海南省为全国生态建设示范省的复函

时间:2024-07-12 06:50:37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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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海南省为全国生态建设示范省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函[1999]115号




关于同意海南省为全国生态建设示范省的复函
海南省国土海洋资源厅:
  你厅《关于海南建设生态省情况的报告》(琼土海环资[1999]23号)收悉。我局认为,建设生态省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对推动区域、乃至全国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具有重大示范意义。经研究,同意海南为我局全国生态省建设试点省。请接此通知后,抓紧成立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为首,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示范省建设领导小组;完成《海南生态示范省建设大纲》的修改,并报省、委批准;组织专家按《海南生态示范省建设大纲》要求,编制《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编制《建设大纲》和《建设规划》可参照《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环然[1995]444号)和《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环办然字[1996]046号)。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小议妨害公务罪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区别

田永东


  妨碍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妨害公务罪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一定的相似之处,表现在:其一,两者都有可能是妨害国家机关正常行使职权、发挥职能的行为;其二,二者都是故意犯罪,且都有可能存在对抗国家公务活动的故意;其三,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活动时,其客观行为表现就与妨害公务罪完全相同。二者相区分的关键在于其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不同:妨害公务罪通常必须是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且行为人侵害公务人员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后者依法执行公务期间,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则不要求必须使用暴力、威胁的方法,可以是能够损害法院裁判约束力、权威性的任何方法,比如欺骗隐瞒、消极抵制、无理取闹等等。而且,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也不要求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职务期间;妨害公务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即必须具有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当事人或者依照法律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妨害公务罪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比而言,前者应系普通法,后者应系特别法。故对这类案件应该依本法第313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量刑。



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 田永东
联系电话 0456—6421683
邮编 164000


关于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


关于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04]117号



<主题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根据《药品管理法》,结合几年来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实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组织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要按照《办法》要求,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本辖区内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体系,提高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管理水平。

  二、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应通过各种形式和方法,认真开展《办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学习和落实《办法》的有关要求。

  三、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药品不良反应病例在线报告和快速处理,不断提高不良反应病例报告的数量、质量和利用率。

  四、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各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该加强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信息收集和分析;各级医疗机构和单位在实施预防接种的同时,应严密监测所用预防性生物制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发现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应按规定报告。预防性生物制品的生产企业也应按照规定报告所生产的疫苗发生的所有不良反应。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